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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时间:2025-11-05 05:11:42 作者:乐发lll 点击:1 次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关于2024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请予审议。

  2024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要求,开展大财政体系建设,扎实推进稳增长、强科技、壮产业、防风险、惠民生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市级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全市财政总收入272.3亿元,同比增长9.9 %(以下简称“增长”)。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6亿元,为预算的98.7%(按调整预算数口径计算,下同),增长8%;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2.9亿元(含中省转移支付补助和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安排的支出),为预算的97.9%,增长17.1%。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5亿元,为预算的96.2%,下降2.7%。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16.1亿元,为预算的100.8%;非税收入14.4亿元,为预算的91.6%(主要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减少1.1亿元)。

  ——转移性收入137.5亿元,为预算的106.4%。转移性收入中,返还性收入1.9亿元,为预算的100%;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3.5亿元,为预算的109.3%(主要是2024-2025年调资转移支付补助、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激励资金等增加4.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4.7亿元,为预算的127.4%(主要是科技、节能环保等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增加3.1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6.8亿元,为预算的104.7%;上年结余37.3亿元;调入资金289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亿元。

  ——债务转贷收入(一般债券)10.9亿元,为预算的116.6%(主要是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增加)。债务转贷收入中,新增债券7.1亿元,再融资债券3.8亿元。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8亿元,为预算的84.2%(因库款紧张,部分项目结转下年)。

  ——转移性支出102.2亿元,为预算的128.1%。转移性支出中,返还性支出1.2亿元,为预算的100%;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53.3亿元,为预算的148.5%(主要是对区结算补助支出增支);专项转移支付支出6.9亿元,为预算的125.8%(主要是科技、节能环保等专项转移支付增支1.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4.5亿元,为预算的96.5%;年终结余21.7亿元(主要是因库款紧张,部分转移支付和债券项目结转下年);债务转贷支出(一般债券)4.6亿元,为预算的139.2%(主要是对区再融资债券转贷支出增支)。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64亿元,为预算的90.7%(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短预算收入5.4亿元),下降10.7%;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03.6亿元,为预算的86.8%(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短收减支),下降5.1%。

  ——市直政府性基金收入35.9亿元,为预算的87.5%(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短预算收入),增长70.2%(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同比增加14.5亿元)。

  ——转移性收入68.2亿元,为预算的199.7%(主要是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增加)。转移性收入中,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亿元,为预算的155%(主要是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增加3.2亿元);上年结余5亿元,为预算的100%;调入资金1.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专项债券)52.4亿元,为预算的226.6%(主要是隐性债置换债券转贷收入增加28.8亿元)。

  ——市直政府性基金支出44.2亿元,为预算的81.8%(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短预算收入减支),增长13.2%(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同比增加增支)。

  ——转移性支出39.3亿元,为预算的275.5%(主要是对区专项债券转贷支出增支)。转移性支出中,专项转移支付支出3.5亿元,为预算的194.3%(主要是超长期特别国债转移支付增支1.4亿元);年终结余11.9亿元(含置换隐性债专项债券结余4.1亿元);债务转贷支出(专项债券)23.9亿元,为预算的191.9%(主要是对区置换债券转贷支出增支)。

  ——债务还本支出20.6亿元,为预算的298.9%(主要是置换隐性债专项债券增支)。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7701万元,为预算的128.5%;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390万元,为预算的124.4%。

  市级收入总计6895万元,其中: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114万元,为预算的165.1%,增长36.9%(主要是市属国有企业补缴股权转让收入1773万元和增加股息分红收入558万元);转移性收入47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308万元。

  市级支出总计6895万元,其中: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02万元,为预算的109.2%,增长42.7%(主要是收入增加相应增支);调出资金1280万元;转移支付支出427万元;结转下年2186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9.8亿元,为预算的99.5%,下降5.3%;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4.6亿元,为预算102%,增长1.6%。

  市级收入总计51.3亿元,其中:市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0亿元,为预算的137%,增长102%(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县级收入并入市直);转移性收入1.3亿元。

  市级支出总计48.6亿元,其中:市直社会保险待遇支出46.9亿元,为预算的137%,增长122.3%(主要是县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县级保险和待遇支出在市直列支);大病保险支出3309万元;转移性支出1.3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5.5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551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2亿元、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2.9亿元),其中当年结余2.7亿元。

  1.政府债务情况。2024年,全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53.9亿元(一般债券16.8亿元、专项债券37.1亿元)。其中:市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9.3亿元,分类型为:一般债券4亿元,用于荆山大道(杨柳路-深圳大道)工程、深圳大道下穿焦柳铁路及荆门南折返线工程、荆东大道上跨长荆铁路立交等项目;专项债券5.3亿元,用于新建武汉至宜昌高速铁路等项目。全市发行再融资政府债券77亿元(一般债券12.4亿元、专项债券64.6亿元)。分级次为:市直25.6亿元,县(市、区)51.4亿元。

  2024年,省财政厅核定全市政府债务限额569.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19.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49.8亿元。截至2024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540.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06.8亿元,为限额的94.2%;专项债务余额333.8亿元,为限额的95.4%。从级次看,市直债务余额175.2亿元,为限额的95.5%;县(市、区)债务余额365.4亿元,为限额的94.7%。

  2.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2023年末,市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4.9亿元,2024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亿元,年末余额1.9亿元。

  3.“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24年,市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534.7万元,为预算的109.1%,同比下降1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35.8万元,同比增长30.6%(主要是疫后省级活动和市级招商引资对外交流活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1万元,为预算的108.1%,同比下降13.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158.5万元(公务车更新),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155.4万元;公务接待费379.8万元,为预算的98.1%,同比下降1.9%。

  4.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财政支出责任情况。2024年,市直支付7个PPP项目费用2.3亿元(竹皮河流域水环境治理、荆门剧院、静脉产业园一期、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夏家湾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城南污水处理厂、天龙人防工程),占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1%。

  2024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执行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和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决议要求,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与预算刚性约束,切实兜牢民生底线,全力服务发展大局,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聚力推动财源培植。全力实施高质量财源建设行动,开展重点税源企业包联服务,紧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地区增收潜力,地方税收完成84.7亿元,增长10.5%,增幅全省第5。新兴税源加速壮大,税收过亿元企业达20家,同比增加8家,石油加工、汽车制造、电器机械制造三个重点产业税收分别增长54.6%、13.1%、704.7%。全力推动企业科学技术创新,市级统筹资金1.4亿元支持科学技术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及人才教育培训,助力荆楚科创城发展,保障荆门科学技术创新(武汉)离岸中心运营,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新质生产力发展。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支持荆门石化百万吨级“油转特”项目落地、亿纬超级工厂一期建成投产、长城汽车量产突破15万辆等,筑牢财源根基。

  (二)聚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累计兑现惠企资金22.9亿元,发布第五批“认定类”政策清单,通过“免申即享”兑现资金1.1亿元,惠及企业587家次。强化财政金融联动,全市通过创业担保贷、应急转贷、“政采贷”等方式发放贷款37.6亿元,有效引入金融“活水”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全市共争取转移支付资金213.9亿元,主要是抢抓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机遇,争取国债资金27亿元,其中“两重”“两新”资金12.7亿元,用于城区地下管网更新改造、汽车家电等以旧换新,拉动全市消费18.1亿元。用足用好政府债务管理政策,成功发行政府债券130.9亿元,同比增长31%,有力保障了“三条高铁”等重点项目建设,完成了隐性债务化解任务。

  (三)聚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资金3.6亿元发放购房补贴,安排资金1.6亿元支持危旧房改造178户、老旧小区改造19745户,支持“住有所居”。投入9亿元用于扩大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落实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提标,统筹5788万元发放中职、高中学生资助,保障“学有所教”。统筹资金1.6亿元落实稳岗返还、就业帮扶政策,助力“劳有所得”。统筹社会救助资金6.6亿元完善保障体系,争取中央居家社区养老项目资金1375万元,推动“老有所养”。安排资金3.5亿元保障城市交通及生活设施运转,统筹8440万元完成365辆新能源公交车替代升级,提升城市品质。全市民生支出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持续稳定在80%以上。

  (四)聚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支持乡村全面振兴,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5亿元,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79.6万亩;钟祥市成功申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油菜)项目,获中央财政资金1亿元;争取资金1.4亿元用于美丽乡村建设,12个村成功申报2024年度省级试点村;争取其他涉农资金30.4亿元,用于保障粮食安全、水利建设和巩固脱贫成果。助力精致城市建设,市级安排资金8.8亿元,保障重大交通城建项目,城区“三环六隧九射”骨架路网体系全面建成。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农村黑臭水体国家试点有序推进,成功争取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奖补资金1.3亿元。

  (五)聚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压减预算管理层级、推行零基预算,构建应保尽保、应省尽省、讲求绩效的资金安排机制。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单位一般性支出显而易见地下降。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盘活国有“三资”净值99.2亿元,盘活率59.9%。出台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担接受的能力评估、财力论证实施办法,运用绩效综合评价平台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两算”完成率全省靠前。深化政府投资评审“110”模式,实现市属国企重点项目评审全覆盖,完成评审项目1719个,审减28.9亿元,平均审减率11.9%。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落实“1+8”化债方案,多渠道筹措资金按时偿债,稳妥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协调完成3家融资平台退出,全市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全力服务人大监督,依法依规报告政府债务、国有资产管理、重大投资项目等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强化建设汉襄宜“金三角”协同发展重要节点和全省支点建设重要增长极意识,全力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财政收支圆满完成“双过半”目标。1至6月,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2亿元,为预算的59.2%,增长12.4%,其中税收收入52.2亿元,为预算的53.9%。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9.7亿元,为预算的51.7%。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6亿元,为预算的71.9%,增长48.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7亿元,为预算的51.5%,增长13.1%。

  从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看,重点税源企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成效显现,国有“三资”清理盘活开辟非税新增长点,财政收入增速较好。但受“三保”支出刚性增长,债务偿还压力增大,全市财政紧运行、紧平衡的特征越来越明显。下半年,全市财政部门将聚焦主责主业,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聚焦“开源”,落实重点行业产能治理政策,助力骨干税源企业稳定发展,培育低空经济等新兴税源,持续深化国有“三资”改革,推动非税收入合理增长,确保全年一般共预算收入完成140.5亿元;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力争完成年度收入目标;深入研究并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全年向上争取竞争性项目资金不低于160亿元。聚焦“节流”,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落实市域内取消公务接待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创新支出方式,继续推进信息化项目集约建设和统一运维;健全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开展过“紧日子”评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抢抓科技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机遇,聚焦“4211”产业体系,以科学技术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持数字化的经济、磷石膏资源化利用等新兴领域发展,助力企业转型升级。抢抓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机遇,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深化文体旅融合,保障高铁引客、重大赛事和文旅活动落地,打造特色消费场景,激发消费活力。抢抓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机遇,利用专项债投向领域和用作资本金范围拓宽政策契机,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扩大有效投资,优先保障涉铁工程等“两重”项目建设。抢抓全省重构政府引导基金政策机遇,加快构建市级“1+3+N”政府投资基金体系,探索投贷联动路径,加速产业及科创基金落地见效,到2027年政府投资基金总规模力争达到百亿。

  落实惠民政策,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落实育儿补贴政策,规范生育津贴管理,推行线上“即申即办”、直达个人。推动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以颐养院为试点,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提升服务质量。加大教育投入,落实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政策,支持龙泉初中、信息工程学校等项目建设。突出就业优先,落实人才引进、购房补贴等政策,开展“接您回家”“招才引智”等行动,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农业产业“六个一”工程,助力打造6条百亿产业链,协同推进乡村振兴示范、黑臭水体治理、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建设宜居宜游优质生活圈。

  扎实推进财政“十五五”规划编制。深化大财政体系建设,完善“1+8”制度架构,综合运用“用售租融”等方式开展“三资”盘活利用。快速推进财政科学管理试点,探索推行财政资金“拨改投”改革,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梳理现有各项支出政策,退出一批、取消一批、调整一批,强化项目支出排序,确保财政资金优先用于“三保”、债务偿还和重点支出。快速推进财政监督评价,构建财会监督与审计、巡察等协同机制。

  健全法定债务风控体系,统筹财政资金,及时足额偿还到期债务;积极运用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政策,加大与金融机构对接力度,推进10家地方融资平台出清;加大隐性债务化解力度,化解存量,不踩新增隐性债务红线;严控债务风险,加大债务重组和再融资置换推进力度,确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对县(市、区)“三保”情况做监测,执行“保工资”资金专户专调、封闭运行机制,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多渠道筹措资金,压减暂付款规模,增强库款保障能力,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9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亿元,为预算的94.1%,下降14.3%;转移性收入6亿元,为预算的106.2%;债务转贷收入500万元,为预算的100%。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4.6亿元,为预算的93.6%;非税收入2577万元,为预算的103.1%。

  转移性收入中,上级补助收入3.5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837万元,为预算的100%;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1亿元,为预算的94.7%;专项转移收入1176万元,为预算的25.1%)。上年结余1.2亿元;调入资金1.3亿元,为预算的305.1%。债券转贷收入500万元。

  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0.9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亿元,为预算的99.3%,增长2.1%;转移性支出3.6亿元,为预算的102.6%,其中:上解支出3.5亿元、年终结转结余96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44万元,为预算的100%。

  预算执行中,新区争取中央、省专项转移支付及具有专项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2.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1.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7337万元,按照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有关要求,为提高决算的完整性,特予以专项报告),分项是:一般公共服务134万元、国防200万元、公共安全130万元、教育1758万元、科学技术1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858万元、卫生健康1105万元、节能环保513万元、城乡社区4270万元、农林水5951万元、交通运输2884万元、资源勘探59万元、商业服务业40万元、住房保障195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66万元、额外支出162万元。

  2024年,新区预备费预算安排700万元,因相关支出已在预算调整时足额安排,故未使用预备费。

  新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5亿元,为预算的47.7%,下降34.7%;转移性收入3.1亿元,为预算的240.5%,其中: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733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3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2亿元。

  新区政府性基金总支出4.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2亿元,为预算的44.7%,下降55.3%;转移性支出8761万元,其中:调出资金1930万元、年终结转结余683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7亿元。

  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76万元,其中:国有资本营收37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万元。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376万元,其中:调出资金37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万元。

  2024年区级决算反映,区直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76万元,比预算数279.2万元下降3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159.5万元,比预算数215.8万元下降26.1%;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6.5万元,比预算数41.1万元下降59.9%。

  2024年漳河新区债务限额归并在市本级,由省政府一并下达。按照财政部统计口径,截至2024年底,新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10.2亿元(含置换债券),其中:一般债券1.4亿元,专项债券8.8亿元。

  一是多措并举助企纾困。积极推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确保市场主体应知尽知、应享尽享,2024年落实惠企政策奖补资金7685万元。二是依法强化收入征管。围绕经济发展模式和经济稳步的增长形势,紧盯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努力积蓄增收潜能;持续加大对非税收入的征缴和监督管理力度,确保非税收入足额依法依规入库。三是争资争项助推发展。紧盯中省专项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政策,全年共争取上级专项资金1.7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4242万元,一般债券500万元,专项债券4500万元。

  一是加大教育支持力度。投入教育发展资金12503万元,用于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成漳河小学教学楼新建项目,龙山实验学校如期开学。二是推进健康新区建设。投入卫生健康经费3584万元,用于加快基层医疗机构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基层医疗机构运行补助、公共卫生补助、基本药物补助等政策保障到位,专项招聘3名大学生村医,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后继无人难题。三是持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投入资金13622万元,推进社保提质扩面,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兑现城镇和乡村居民、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织密民生保障网络。

  一是强化财经纪律约束。扎实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切实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准则规范。二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足额编列“三保”支出预算,从严从紧审核把关,将一般性支出一律压减30%,全力保障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三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扛牢压实债务化解政治责任,全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3177万元,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1.7亿元,缓解短期偿债压力。

  1-6月,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9亿元,为预算的55.6%,同比下降7.3%,税收占比94.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1亿元,为预算的47.4%,同比下降12.5%。

  下半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税费征管。压实税务部门主体责任,强化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和征收薄弱环节的监管,着力构建“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税费征收机制。二是精准争资争项。围绕北片区防涝工程、龙泉河补水工程、航空高端装备基地等重点项目,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中省预算、专项债券项目储备申报,争取上级资金弥补财力缺口。三是培植优质财源。围绕三大主导产业,精准招商引资,推动中航工业、皇冠假日酒店、麦麦科技等本地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做大做强,全力培育新财源。

  一是严控一般性支出。继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把严把紧一般性支出预算关口,强化“三公”经费限额管理,进一步加大对非刚性、非重点支出的压减力度。二是攻坚民生保障。推进新区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个人创业就业;快速推进荷花学校建设,配建象山玉园幼儿园,解决教育资源不均衡问题;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积极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力增进社会民生福祉。三是保障重点投入。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支持科学技术创新、低空经济发展、城市更新等重点领域,保障新区重点项目建设,做到早安排、快达效,加速形成实物工作量和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一是严控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兜实 “三保”基础。通过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测和应急处置,有效保障基层“三保”支出平稳有序。三是深化国企改革赋能。推进漳富集团战略重组与资源整合,建立健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长效机制,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四是织密监督网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落实人大决议,积极向人大报告财政预算和财税政策落实情况,抓紧抓实审计问题整改,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3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亿元,为预算的92.8%,增长226.4%(主要是增加股权转让收入1.3亿元、资产处置收入5500万元);转移性收入5.4亿元,为预算的101.7%;债务转贷收入36万元,为预算的100%。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7996万元,为预算的108.1%;非税收入2.1亿元,为预算的88%。

  转移性收入中,上级补助收入3.8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485万元,为预算的100%;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8亿元,为预算的79%;专项转移收入8921万元,为预算的1926.8%);上年结余1179万元;调入资金1.4亿元,为预算的100%。债券转贷收入3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8.3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亿元,为预算的89.5%,增长38.8%(主要是增加隐性债务还本支出);转移性支出9028万元(上解支出2686万元、年终结余6342万元),为预算的424.6%;债务还本支出3434万元,为预算的100%。

  预算执行中,争取中央、省专项转移支付及具有专项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892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1460万元,按照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有关要求,为提高决算的完整性,特予以专项报告),分项是:社会保障和就业1286万元、卫生健康37万元、城乡社区7345万元、农林水1021万元、资源勘探59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3万元、额外支出95万元。

  2024年,预备费预算安排500万元,因相关支出已在预算调整时足额安排,故未使用预备费。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5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4亿元,为预算的98.8%,增长77.4%(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增加);转移性收入1.1亿元,为预算的523.3%。其中: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146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33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174万元。

  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5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5亿元,为预算的90.2%,增长80.1%(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增加相应增支);转移性支出9260万元(含待偿债专项置换债券结余71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74万元。

  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6226万元,其中:区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594万元,为预算的105.2%,增长15%;转移性收入632万元。

  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计5249元,其中:区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967万元,为预算的106.2%,增长10%;转移性支出282万元。

  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399万元,其中当年结余977万元。

  2024年区级决算反映,区直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376万元,比预算数602万元下降3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232万元,比预算数285万元下降18.6%;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44万元,比预算数317万元下降54.6%。

  2024年底,屈家岭管理区债务限额归并在市本级,由省政府一并下达。按照财政部统计口径,截至2024年底,我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8亿元(含置换债券),其中:一般债券5亿元,专项债券3亿元。

  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政策及接续政策,巩固政策兑现“免申即享”成果,全区共兑现惠企政策1505万元(其中,认定类惠企资金436万元,惠及19家企业),累计涉及企业及个人311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落实金融助企纾困政策,持续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区财政累计投入5720万元支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全区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90万元,兑现贴息资金30万元;通过政银合作、双创引导基金、“农信贷”等发放贷款1.59亿元,有效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全方面开展水稻完全成本保险承保工作,全区承保水稻完全成本保险5.6万亩,保费308万元,为投保农户提供6160万元的风险保障。

  全力兜牢“三保”支出,全年安排“三保”支出4.5亿元。全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拨付教育项目建设资金2105万元,有效改善各学段学校办学条件。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金49万元,惠及868人次。保持扶贫产业就业政策稳定,投入财政衔接资金2316万元,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34个。用足职业介绍、公益岗位、岗位补贴等政策,实现就业1300余人,发放创业贷款1320万元。

  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等专项整治,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项目预算编制的精准化。清理收回结余结转资金1.3亿元,有效减轻了财政预算安排压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遗址公园、农业保险、抗旱灌溉泵站等3个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8亿元。全面落实库款保障责任,合理统筹调度库款资金。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优化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多方筹措资金,压缩一般支出,加大向上争取政策性转移支付力度,积极申请再融资债券,稳妥化解政府性债务。全年偿还政府性债务1.64亿元,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半年重点工作

  1-6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920万元,为预算的67.2%,同比下降61.1%(主要是2024年为落实省、市化解政府债务的相关工作精神,我区通过股权转让、盘活国有资产增加一次性所得国有资本营收1.8亿元),税收占比72.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亿元,为预算的26.9%,同比下降35.4%(主要是比上年减少隐性债务化解支出1.3亿元)。

  下半年,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逐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看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切实兜牢“三保”底线,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要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全年预算目标顺利完成。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加强收入征管,积极培育骨干税源、新兴税源,推动全区财政收入扩量提质。严格土地收入征管,清收历年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加强建筑行业管理,鼓励建筑业产值和税收留在屈家岭。依法依规加强非税征管,拓宽思路、拓展渠道,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清理各领域“沉睡”资金,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清理低效、闲置资产,通过公开转让(拍卖)、委托运营、注入国有企业等方式,加快资产盘活利用。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补助力度,有效缓解财政平衡压力。

  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条例,压减非重点项目预算及一般性支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始终把“三保”摆在最优先位置,确保基本民生、运转、工资等支出足额到位。统筹财力保障重点项目,推进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和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快速推进康复养老中心、中医阁、精神卫生中心等医疗康养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惠企政策兑现力度,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严防“三保”风险,强化“三保”预算执行监控,加强预警提醒和应急处置,确保不发生“三保”风险事件。深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足额做好债券到期还本付息资金,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日常监督,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防范财政运行风险。深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和监控,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调整的重要依据,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2025年8月28日在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荆门市财政局局长 董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关于2024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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